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推进落实学校更名大学、建成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双升战略”,探索重大战略需求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揭榜挂帅制围绕学校发展战略急需,以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为核心任务,对标对表,攻坚克难,促进学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实施揭榜挂帅制旨在为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师资队伍提供创新发展机制,鼓励各类人才各展其长,通过“张榜”出题,“揭榜”攻坚,“评榜”问效,“奖榜”加力,激励精锐出战、一马当先、脱颖而出。
第二章 榜单的分类与确定流程
第四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需要,揭榜挂帅项目按攻关课题、顶尖成果、重大奖项、高端平台、领军人才等分类。
第五条 榜单确定流程
(一)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由发展规划处以学校重大发展战略为依据,提出年度攻坚指标。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处提出的年度攻坚指标拟定具体项目榜单并组织专家论证,明确榜单项目名称、任务指标、成果评价及项目奖补经费等。
(三)发展规划处汇总各职能部门提出的榜单,对拟列为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集中论证和遴选,拟定年度榜单,提请学校审定。
第三章 发榜与揭榜
第六条 经学校批准的榜单,一事一榜、一榜一发。限定校内在岗人员揭榜的,由校长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发布、校内公开。面向社会的,由校长签发,以合适方式对外公开。
第七条 揭榜流程
(一)揭榜人按项目要求向榜单指定的管考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榜单指定管考部门收到揭榜人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揭榜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完成项目的可能性进行评审。
(三)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定后,学校与确定的揭榜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 揭榜人条件
第八条 揭榜人分为个人揭榜人和团队揭榜人,团队揭榜人指各类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即挂帅者(以下统称揭榜人),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内,无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方面的负面情形,无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协调攻关和团队领导能力,主要时间和精力能够用于项目研究,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需求,能提供实现项目目标的可行性方案。
(三)优先支持拥有高水平成果的个人和团队负责人。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个人和各类团队均可申请揭榜。校外揭榜人须按首聘制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在项目实施期内,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揭榜人变更、调离或辞职申请。
第五章 揭榜项目管理
第十条 学校将揭榜挂帅项目列入学校重大战略项目管理,归口发规处统筹管理。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组织落实具体项目并负管考责任,具体负责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评审、立项资助、考核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和督办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与揭榜人签订项目任务书,应包括项目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指标、交付时限、验收方式、奖补金额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学校将揭榜人纳入高端人才体系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不同榜单把揭榜人聘任到腾龙学者群计划相应岗位,按相应腾龙学者岗位标准给予绩效津贴,按揭榜项目任务书进行考核。已是腾龙学者的揭榜人,项目实施期间,根据榜单就高享受相应腾龙学者岗位待遇,按原腾龙学者岗位进行考核,完成的榜单任务可作为腾龙学者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成果。
第十三条 揭榜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积极组织开展项目攻关工作,根据榜单管考部门要求提交项目阶段性进展报告、结项材料等。
第十四条 揭榜挂帅项目经费管理
(一)学校每年设立揭榜挂帅项目专项奖补经费,按榜单任务期限列入年度预算。
(二)项目奖补经费分为研究经费补助和揭榜成果奖两部分,根据项目类型、急需程度、挑战度等确定额度,一榜一定,并在榜单中发布。
(三)研究经费补助实行包干制,经费支出按学校批准的预算、依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揭榜成果奖纳入学校绩效分配总量管理。揭榜成果奖原则上在完成揭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形需分期支付的在榜单和任务书中明确),个人项目揭榜成果奖归属揭榜人,团队项目揭榜成果奖分配权归属揭榜团队挂帅人。
(五)揭榜挂帅项目完成成果可同时申请科研、教学成果积分及奖励。
第十五条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按需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六条 揭榜人须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接受管考部门进度检查和问效管理,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揭榜挂帅项目按任务书或合同约定的完成日期,由发规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评审,主要进行学术性、创新性评价,对项目完成质量作出结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结项认定。
第十八条 顶尖成果类第一作者、攻关课题类项目主持人单位须署名湖北经济学院,重大奖项类完成单位须署名或呈现湖北经济学院,高端平台类须上级文件认定湖北经济学院为项目单位,领军人才类项目引进的人才须与学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方可视为完成项目。
第十九条 对揭榜挂帅项目不可预见情形的规定:
(一)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出现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需对揭榜项目任务进行调整、改变时,应重新制定项目任务书,重新确定项目经费奖补额度,并由发展规划处提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执行以下规定:
1.揭榜人须向学校申请对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评估,经学校认定的,可申请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
2.申请项目延期的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延期期间不发放腾龙学者岗位绩效津贴。
3.延期期限内完成榜单任务的,兑现揭榜成果奖;完不成任务的,停止使用已拨付研究经费,退还揭榜日至项目终止日期间已享受的相应腾龙学者岗位绩效津贴。
4.申请项目终止的,停止使用已拨付研究经费,退还揭榜日至项目终止日期间已享受的相应腾龙学者岗位绩效津贴。
(三)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任务不可能完成的,停止使用已拨付研究经费,终止发放相应腾龙学者岗位绩效津贴。
(四)揭榜人个人责任造成完不成榜单任务的或项目未按期通过结项验收的,停止使用已拨付研究经费并赔付已使用的研究经费补助,退还揭榜日至项目终止日期间已享受的相应腾龙学者岗位绩效津贴。
(五)因揭榜与学校签订首聘制工作合同的,揭榜后无论何种原因完不成榜单任务,学校与揭榜人解除工作合同,人事关系转出学校。
第二十条 对揭榜人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财经纪律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因此造成终止揭榜约定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试行中的其他情形,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制定补充规定,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拟纳入揭榜挂帅制项目
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议依据 (500字以内) | 需求论证报告请另附页提供
|
项目内容 |
|
关键指标 (300字以内) |
|
时限要求 |
|
经费概算 (不超过XX万元) |
项目研究经费补助: 揭榜成果奖: |
特定要求 |
|
提交榜单单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揭榜挂帅制项目
揭榜申请书
项 目 名称:
揭榜项目编号:
揭榜人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〇二二年制
基本信息表
揭榜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别 | £攻关课题£顶尖成果£重大奖项£高端平台£领军人才 | ||||||
实施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个 人 信 息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 称 |
| 学位 |
| 专业领域 |
| ||
项目 组 主 要 成 员 | 团队揭榜项目填写(可添加行数,个人揭榜项目不填写) |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所在单位 | 项目分工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 目 主要内容 | 简要说明项目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核心问题及主要创新点、突破点(限500字以内)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列明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节点 | ||||||
已有工作基础 | ①顶尖成果类主要指拟发特类期刊论文、重大技术发明专利,需简要说明论文、专利进展及预计发表公布时间,并以附件提交论文草稿和外审意见、专利申请书;②攻关课题类主要指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需简要说明项目研究进展,并以附件提交完整项目申报文本;③重大奖项类、高端平台类,简要说明已有工作基础和进展情况,并以附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专家鉴定材料等;④领军人才类提供拟推荐引进对象基本资料,可能性分析;⑤需要保密的材料请予特别注明
|
研究经费预算 | 支出科目 | 金额(万元) | 计算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金额 | |||
注:支出科目包括材料费、测试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等知识产权事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 | ||||
揭榜人承诺 |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准揭榜,我将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学术道德、师德师风标准,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揭榜项目成果严格按规定署名。 申请揭榜者(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意见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
校长签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揭榜挂帅制项目
任务书
项 目 名称:
揭榜项目编号:
负责人姓名:
单 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〇二二年制
基本信息表
揭榜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别 | £攻关课题£顶尖成果£重大奖项£高端平台£领军人才 | ||||||
实施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基本信 息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 称 |
| 学位 |
| 所修专业 |
| ||
项目 组 主 要 成 员 | 团队揭榜项目填写(个人揭榜项目不填写) |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所在单位 | 项目分工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 目 摘 要 | 项目的主要内容、解决的核心问题及主要创新点、突破点
| ||||||
项目任务目标和完成期限 |
| ||||||
中期检查的方式 、 时间及进度要求 |
|
项目完成的主要内容和成果形式
|
| |
经费 | 研究经费补助 | 金额(人民币 万元): |
揭榜成果奖 | 税前金额(人民币 万元): | |
揭榜挂帅项目约定 | 揭榜人承诺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学术道德、师德师风标准,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经费支出遵守财务制度,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揭榜项目成果严格按规定署名。本部门承诺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揭榜项目推进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和督办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学校申请验收评审并兑现揭榜成果奖。
揭榜人签字 管考部门负责人(签字) 管考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