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2014-2016)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139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843见附件1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731号见附件2,结合《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聘期考核的范围为在我校201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设置中,经核准受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不含已晋升、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人员)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以岗位基本要求为基础,以聘用合同确定的职责任务和目标为重点,侧重考核受聘人员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导向。具体内容见附件2。

、考核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陈向军担任组长,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陶前功、郑国霞、刘国武、刘宁、张代明组成,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研究考核有关问题。

(二)成立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郑国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聘期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存档等工作。

、考核工作程序

(一)312-318日:个人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交到人事处。

(二)319-3月23日:述职、进行民主量化测评和个别谈话。在考核和测评范围内述职,述职结束后,按照被考核人员专业范围组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4)。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在单位领导、团队成员、专家代表、综合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深入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力求真实、客观准确。

(三)3月26日:形成考核结果意见。按照民主量化测评,结合个别谈话情况,综合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三份),报省人社部门备案。

(四)3月30日:向被考核人员反馈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确定后,应由聘用单位向受聘人员反馈聘期考核结果,肯定工作成绩,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考核通知及相关考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