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1928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5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推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原则上现受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2020年9月9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参与此次申报选聘),“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选的10%。

二、申报条件

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执行(详见附件1),竟聘二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月10日前,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至附件3),报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10月15日前,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将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在附件3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报人事处。

3.材料审查。10月20日前,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察。

4.评审推荐并公示。10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推评人选。

5.上报材料。10月31日前向人社厅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要求。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填报相关表格,确保填写内容规范真实,对取得的相关业绩必须提供详细支撑材料(附业绩证明材料及目录,装订成册)。

2.学院工作要求。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规定召开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党政联席会研究,认真填写推评意见。

3.申报材料要求。10月15日前,相关学院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同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至873652791@qq.com。

五、有关说明

1.聘任岗位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系、部)申报。

3.对已实现成果转化或大面积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须提供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4.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5.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省部级奖项或称号是指国家部委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授权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81970595

  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学校通知附件1-附件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