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3-23浏览次数:449

鄂经院发〔2016207


为完善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人才培养的新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校内和校外相结合,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为抓手,以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为支撑,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6年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完成顶层设计实施一系列工作部署2017年孵化器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理念;建成集教育、竞赛、管理、服务、推广为一体的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业工作信息化;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一门通识类创新创业必修课,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建成一支内外兼容、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指导。到2020年左右,努力建立“创业教育—导师帮扶—实践训练—企业孵化—文化引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工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创业团队或项目达到100个,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任务措施

(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依据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调整学科专业课程设置,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行业培训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多样化教学方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式,完善学生评价与激励,实施学分管理改革,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完善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创业教育成果等作为评价教师工作任务的重要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实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评审办法”,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作为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完善“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将教师挂职锻炼作为评定职称的资格条件之一。制订“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计划”,提升教师队伍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能力的培训,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团学工作体系。聘请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成功人士和企业科技人员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制订“《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形成不少于200人的内外兼容、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优秀优秀导师人才库。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人事管理办法,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

(三)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建设五大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拓展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平台。积极实施国家、湖北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完善经费、师资、课程等配套体系建设,设立“一对一导师”帮扶机制,加大项目支持范围和力度,扩大覆盖面,每年支持不少于50项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项目锻炼机会。建设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平台。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实验室。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优势,培育并推出一批开放实验项目。修订学校各类研究基地、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并将开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校创新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与共享。完善创新创业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利用校地、校企合作平台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加快科教成果推广转化,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创新创业训练”相融合的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强化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办好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的实践训练功能。做优暑期社会实践平台。鼓励学生利用开展创新创业体验、创业调研、创业人物访谈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训练,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四)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孵化基地的企业孵化功能2017年,5000以上的创业孵化器,能较好地满足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的需要,让更多的创业实体得到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建设集教育、竞赛、管理、服务、推广为一体的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构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四链”指导服务,即为企业成长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企业选址、银行开户、工商登记、运营策划、市场拓展等全流程的“咨询链”,协助大学生创业企业落实财税支持、担保贷款、社会保障、经营场所等国家和地方优惠措施的“政策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融资对接、技能鉴定、专利申请与保护、法律咨询等企业运营事务代理的“服务链”,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创新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链”。鼓励各学院建设院级创新创业基地,为有梦想、有激情、有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提供场所及多元化指导和服务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转化为市场成果。扶持学生组建创业工作室,支持其进行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

(五)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营造有利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园文化生态,发挥校园文化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精神领航作用。构建创新创业文化引领体系,把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深入人心,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把创新创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学生班级,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类社团,加强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建设与运营,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文化活动,举办“创业讲坛”、“创业沙龙”、创业项目路演等各种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天天有咨询”,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繁荣创新创业文化,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掘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弘扬创新创业正能量,发挥示范作用。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政策扶持、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研究与交流等工作,定期研究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成立由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牵头,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科处、财务处、实验教学中心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等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分工配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推进,及时总结创新创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出一批创新创业工作的成果。各学院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工作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院长对本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创新创业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创业工作,制订创新创业工作规划及相关制度,建设创业导师库,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服务、管理创业团队;人事处负责创新创业教师的引进、培训和培养;教务处负责制订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创新创业导师工作量认定及薪酬发放标准;科研处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研究、交流与科技服务等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提升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的创新创业指导能力;校团委负责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建设与运营,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实验教学中心负责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验室;各学院负责落实《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经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和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加强制度建设

制订、完善创新创业工作的规章制度,构建制度政策保障体系。制订《湖北经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制订、完善创新创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实现创新创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强化督查考核

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推进过程的督查考核。将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各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并将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在教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学生网上评教制度和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制度中融入相应指标。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估办法,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纳入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评估。学校将创新创业工作情况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落实经费保障

整合校内外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学校将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创新创业学院年度工作预算,为创新创业各项工作稳步、持续开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设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经费,支持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支持试点学院和试点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课程建设、基地建设、竞赛活动、讲座报告等。设立创新创业工作专项奖励经费,主要奖励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优秀指导教师管理服务人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引导资金向在创新创业工作改革中有意愿、有行动、有实效的单位和教师倾斜,更好地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湖北经济学院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