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09浏览次数:1645

鄂经院发〔20168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依法治校方略,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意义。推进依法治校,是高等学校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是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现实需要;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重要保障。推进依法治校,是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基本办学方略之一,对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湖北经济学院章程》为纲领,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完善治理结构为重点,以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引领全校干部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全体师生提高法律素养,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十三五”依法治校工作目标。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合理配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规范办学行为,形成依法治校的管理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提升学校依法治理、科学治理和民主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理顺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吸纳优质社会资源合作办学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机制。

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构建依法治校体系

1.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已制定完成《湖北经济学院章程》,并经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发布。学校一切办学活动要以章程总纲领,要加快建设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章程等基本制度,合理配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理顺学校与院系的权责关系,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和结构,落实管理活动必须服务学术、服务学生、服务学者的理念。

2.完善依法办学决策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权责,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权力机构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做到党委、行政、学术决策机制相互配合、权责明晰、合法高效。

3.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系统梳理学校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从2016年起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党建、群团等方面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加快废、改、立、释,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管理办法等,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4.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民主管理机制,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全部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决策。健全师生民主监督机制,建立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形成以学生事务中心为桥梁的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加快完善各类代表大会提案制度,试行重大改革事项公开征集意见机制,畅通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渠道,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证源头民主参与、过程民主监督、成效民主评价。

5.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完善监察处、审计处等内部控制机构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其在规范办学、依法治校进程中的作用、地位,加强对权力运行和各类经济活动的制约和监督。

(二)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规范办学要求

6.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总目标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指针,规范招生、教学、学生教育管理及学籍、收费、奖助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

7.规范教学行为。强化落实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和追责制度;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功能,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爱校敬业教育。积极探索教师入职宣誓和荣休制度,规范完善教师表彰奖励荣誉制度,激励教师做真学者、好老师。

(三)坚持法治思维,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8.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分级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等管理机制,依法执行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保转移在内的劳动社会保障制度,严格教职工聘任程序,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保障教职工工作尊严、收入待遇等合法权益。

9.完善师生权益申诉和调解机制。落实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领导学生接待日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保证申诉渠道畅通,通过信访、调解、申诉等手段,将教职工人事关系、职务评聘、考核奖惩、学术评价、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申诉、纠纷纳入不同解决渠道。依法健全学籍管理及困难学生救济机制,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受教育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0.依法维护学校办学权益。建立法律风险管控机制,规避办学风险。学校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涉及学校办学权益的对外法律事务,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部门及师生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1.依法建立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合作关系。学校依法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吸纳优质资源支持学校发展;依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

(四)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及社会公众监督

12.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办学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运行制度,落实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学校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3.完善决策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党内会议及发布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党委决策信息;通过校长办公会、教代会、情况通报会、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行政工作事项;通过校报、校园网、微博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办学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公众监督。

(五)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14.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坚持学生教育管理“思想引领航线、学风建设主线、安全稳定底线”,把校园安全稳定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基本标准,强化教职员工安全稳定意识,全校联动、全员参与、多管齐下,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省级平安校园荣誉,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15.健全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梳理各类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事件线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预案,增强对安全形势的预判预防,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效率,提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坚持做好普法教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举措

16.营造法制教育氛围。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干部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依法办学治校、依法履职尽责上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把依法办学精神、法治思维方式融入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17.建立法制教育常态机制。把法制教育作为校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育人为本、依法执教,在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等环节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引领形成知法守法的校风和教风;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在全校学生中开设《法律基础知识》必修课,在所有本科专业通开《法学通论》校本课程,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进头脑”,促进学生提高法律素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校工作长效化

18.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依法治校的有力保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9.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逐步扩大二级纪委试点范围,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作用。建立校纪委对二级单位巡察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其他常委担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宣传部、招毕处、财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办公机构,统筹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健全推进落实机制。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建立全校统筹、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机构的作用,明确各院(系)、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任务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同时鼓励师生参与,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部门联动。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是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系统工程,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协作联动,主要职能部门要及时督办、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和院系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具体任务。

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安排

20164月下旬:成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进落实依法治校相关工作。

20164月底:办公室拟定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见附件1),征集有关二级单位意见。

20165月上旬:领导小组召开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部署专题会议,下达二级单位任务清单。

20166-10月:梳理问题,补齐短板,完善各种制度,理顺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任务。

20169月上旬:整理材料,各有关部门按分解任务表对应的三级项目形成标号统一的备检卷宗,提交办公室汇总核审。

20169月中下旬:办公室对照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评分指标和二级单位任务清单,对二级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各二级单位完成自查并撰写总结报告。

201610月:办公室组织学校自查工作,主要职能部门配合,完成学校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01611月中旬: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学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总结报告和自评表,协调验收工作。

201611月下旬:迎接检查验收。


湖北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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