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护照(通行证)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8-19浏览次数:624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外侨办关于加强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管理办法》(鄂外侨文[2015]161号)的文件精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对因公护照(通行证)开展2016年专项清理行动。各单位外事协调员督促相关老师于201691日前上缴因公证照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来我处领取2016年相关资料组织教师学习。

对于此次未上交因公证照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联系人:汤凌云 联系电话:8197392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