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李亚林副院长、副教授拟于2016年10月28日—2017年2月28日赴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开展访学交流,所需经费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现对该出访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2日至9月16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1973927。
附件:邀请函.jpg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校内各单位:
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李亚林副院长、副教授拟于2016年10月28日—2017年2月28日赴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开展访学交流,所需经费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现对该出访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2日至9月16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1973927。
附件:邀请函.jpg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