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1799

校内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对2015年选拔试用期满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试任期考核,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述廉。学校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已进行(其主要履职尽责报告内容已于2015年底在校园网公示)。现要求考核对象本人填写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主要工作项目自我评价表见附件),其电子档于2016317日前发电子邮箱:zuzhibu@hbue.edu.cn

2、考核民主测评。应用学校组织的2015年年度考核测评结果,不再另行组织考核的民主测评。

3、工作事项考察。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成专班,于2016322日至24日分组到考核对象试用任职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采取与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工作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方式听取意见,查看有关工作支撑材料,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评

4、考核结果评定。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

二、考核工作分组

第一工作组

考核对象:孙静月、王新军、尹青山、杨宏斌

工作人员:王平、高师

第二工作组

考核对象:刘宁、陈昀、王虹、高鹏

工作人员:朱磊、张承良

第三工作组

考核对象:刘成云、杨凡、汪奇志、钟彦姝

工作人员:张代明、吴雄

第四工作组

考核对象:周志荣、周劲松、张江红、张丽君

工作人员:宋健、肖述剑

第五工作组

考核对象:杨涛、杨守平、张奎、杨专

工作人员:胡先琼、田全喜

第六工作组

考核对象:陈桂萍、姜璐、李刚、熊江华

工作人员:郑国霞、钟立伟

第七工作组

考核对象:邓毅、王华、孔军、黄华

工作人员:陈慧明、何斌

三、相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届时召集本部有关人员,配合进行个别谈话,协助做好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要严格程序和方法,所有相关人员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确实做到如实反映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干部。学校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监督,受理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3602781973781

附件: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主要工作项目自我评价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