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7] 1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楚天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楚天学者岗位及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楚天学者岗位申报
楚天学者岗位设置,与学校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等相结合,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
二、楚天学者人选申报
1.楚天学者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三个层次。
2.获批设岗学科可根据需要同时聘任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若干名。
3.人选按《“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1号)中招聘条件推荐申报。
4.各学院(部门)优先重点推荐申报 特聘教授 和 楚天学子。
5.组织我校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大陆教师、台湾籍教师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申报楚天学子。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归类、装订成册,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与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1.设岗学科材料
(1)《“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A3型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3);
(2)《“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申请表》(A4型纸打印,一式8份,见附件4);
(3)设岗学科附件材料(A4型纸装订,一式1份),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科骨干成员名册、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③学术骨干成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
④学术骨干成员学习及工作简历;
⑤本学科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⑥近五年来学科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按科研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科研项目批文及鉴定书等顺序排列;科研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
⑦学科批准成为博士点、硕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等文件复印件。
2.楚天学者候选人材料
(1)《“楚天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A4型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5);
(2)《“楚天学者”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A3型纸打印,一式10份,见附件6);
(3)《“楚天学者”候选人申报书》(A4型纸打印,一式8份,见附件7)
(4)候选人附件材料(A4型纸装订,一式1份),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④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⑤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⑥教学情况证明材料;
⑦SCI、EI、SSC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⑧近五年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
⑨在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书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对应。材料经人事处审核无误后,再进行装订和制作光盘。
2.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3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电子材料发至邮箱758916964@qq.com.
联 系 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1.《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