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7〕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7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楚天学者计划”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在岗以及期满的各层次楚天学者(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2016年度楚天学者工作总结及案例报送;
2.2016年度楚天学者履职情况(见附件2),在岗楚天学者基本情况(见附件3);
3.2016年楚天学者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楚天学者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教学、科研情况,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的内容、意义和前景(着重说明其突破和创新之处)。对期中、期满楚天学者履行合同考核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
4.2016年度省教育厅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到应拨付经费、实际拨付经费、学校配套经费、预算执行率、发放标准、方式、时效,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及资产管理健全性;
5.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项目改进措施。
三、考核方式
相关部门按照考核内容进行审核、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报告(见附件4)和附件的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于2月27日16:00前报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邮箱758916964@qq.com。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学校“楚天学者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听取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查看楚天学者到校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参访楚天学者工作地、召开座谈会。检查组组成人员及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7年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