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6-10-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研究决定:

  罗琼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处级);

  王金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梅晟尧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长(副处长);

  刘超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左腾木同志任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储环同志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陈欢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6年4月1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