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孙永平同志任低碳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副处级);
王珂英同志任低碳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许志勇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孙永平同志任低碳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副处级);
王珂英同志任低碳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许志勇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