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芸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523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组织选拔,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

彭芸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时间从2018731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