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毫不松懈、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减少非必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拟定于9月份开始实行校园实名制通行。根据非机动车辆和人员门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建设进程安排,需进行校内常驻人员信息采集,建立“常驻人员信息库”,现将门禁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常驻人员信息采集范围
第一类:各类在册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及法商学院学生,基本信息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
第二类:在编在岗教职工、各二级单位经学校人事处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
第三类:各二级单位自聘人员,信息由各单位负责采集审核。
第四类:外籍教师,信息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采集审核。台湾籍教师,信息由人事处采集审核。
第五类:在校园内与教职工共同生活居住的教职工家属
(含直系亲属、借住亲属、无身份证学生)、租住人员,信息由教职工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申报,由各二级单位采集审核。
第六类:学校商业服务经营户,基建处、后勤集团和亿优公司等对外承包经营户、公共设施维修人员等常驻校内单位的人员,信息由业务所辖管理部门采集审核。
第七类:社区工作服务人员,信息由经院社区采集审核。
二、信息采集时间
8月19日——23日
三、 相关要求
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和“最少、够用、保密”原则确定采集内容。同时具备以上多种登记条件的人员,只需登记一次。
2、各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信息采集工作,填写《采集工作责任人报送表》(附件一),于8月20日12:00前报送。信息采集工作责任领导一般为行政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信息报送责任人一般为各单位负责综合事务同志,学院为综合办公室主任。
3、第一类、第二类人员信息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各单位组织第三至七类信息采集对象填写《校园门禁系统常驻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二),并将《校园门禁系统常驻人员信息采集表》收集汇总。汇总表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8月23日17:00前交保卫处A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10601@qq.com。
咨询电话:保卫处王黛昭,027-81977052
附件二、《校园非机动车门禁系统常驻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湖北经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