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标准的说明:为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或国际竞赛、开展实习等,特设立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资助资金。
1. 资助标准:
资助金共设三个标准,资助金单位为人民币。(一)长期国外项目:适用于赴国外高校进行学习或赴国外机构、企业实习等项目3个月以上(≥90天)的学生,资助金额为15000元/生/次。(二)短期国外项目:适用于赴国外高校进行学习或赴国外机构企业实习等项目3个月以下(<90天)的学生及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竞赛的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生/次。(三)港澳台项目:适用于赴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学习或赴港澳台地区知名机构(企业)实习、参加学术会议和竞赛的学生,资助金额为1000元/生/次。
2. 办理流程:
(1)学生圆满完成项目后,可下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赴国外学习资助申请表》,开学2周内将申请资料(申请表、出入境相关证明及报销票据)经所在院系审核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拟资助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详细查询网页: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gjc.hbue.edu.cn/f4/98/c1183a259224/page.htm
3.项目执行方无权对我校项目学生能否获得我校相关项目资助作任何承诺,一切解释权归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