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研究决定:

周文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陶东杰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钱玲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立双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彭玲同志任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腾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段宏磊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谭绍江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王海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陈奕同志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吕植成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洋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诚同志任体育与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潘娜同志任财经高等研究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靳洪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 2 27 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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