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研究决定:
周文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陶东杰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钱玲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立双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彭玲同志任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腾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段宏磊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谭绍江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王海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陈奕同志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吕植成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洋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诚同志任体育与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潘娜同志任财经高等研究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靳洪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 年2 月27 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