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研究决定:
王水斌同志任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吴晓玲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郑国霞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曹礼和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梅光球同志任会计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林三洲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刘新平同志任法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聂春田同志任低碳经济学院党总支、财经高等研究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
肖绪峰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免去王超明同志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免去李义敏同志法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3年2月10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