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下列同志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具体职务调整如下:
戴剑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正旺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嵇雷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梁涤尘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吴鹭同志任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方聂平同志任实验教学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张波同志任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刘冶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张奎同志任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
龚振中同志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1月4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