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研究决定:
许志勇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
王腾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海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孔月红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马永健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任立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潘德勇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9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研究决定:
许志勇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
王腾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海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孔月红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马永健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任立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潘德勇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9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