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志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5-05-1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研究决定:

许志勇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

王腾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海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孔月红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马永健同志任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任立同志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潘德勇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59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