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提高后勤保障效能和服务水平,激发后勤集团自我管理、自谋发展能力,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一)后勤集团是学校所属后勤保障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学校监管”的管理体制。
(二)后勤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经营管理和日常工作,副总经理对分管的工作负责。重大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集体决定。
(三)后勤集团的党组织、纪检机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立,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
(四)后勤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由学校按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任免。学校向后勤系统派驻专职纪检员。
(五)后勤集团内设机构及其干部的任免由集团按程序和条件决定,岗位及人员配备报学校人事处核准。
(六)后勤保障业务按付费项目、委托项目、自负盈亏项目分类管理,付费项目列入学校后勤保障预算管理,委托项目实行经济目标责任管理,自负盈亏项目由后勤集团包干经营。
(七)学校授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代表学校对后勤集团行使管理监督职能。
二、人事管理
(一)后勤集团的人事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合同约责,聘期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考核,奖励优秀”的分配原则,工资收入可以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后勤集团自主制定工资分配制度,报学校人事处核准。
(二)后勤集团的聘用员工,需经学校人事处核定编制,由集团按核定的编制数自主聘用。特殊情况确需编制外用工的,须商学校人事处同意。
(三)对在后勤集团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保留与学校教职工相同的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医疗、住房及住房公积金等资格待遇。退休后按学校退休人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四)后勤集团的人员经费全额自担,学校不负担其人员经费支出。由后勤集团负担的学校编制内人员的档案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由学校代发代缴,后勤集团按年返还学校。
三、财务管理
(一)后勤集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后勤集团单独设立财务机构,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学校委派,代表学校对后勤集团的财务实行监管。后勤集团的盈利主要用于后勤集团的发展及支撑服务能力提升,亏损则由集团自行承担。
(二)后勤集团根据业务分类及经费渠道实行集团预算管理,所有后勤保障业务收支都要列入预算,按年度合理预计各项收支。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后勤集团按学校批准的拨付预算执行。后勤集团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每月向有关分管校领导、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报送财务报表,财务收支接受学校审计。
(三)后勤保障服务业务类型和经费来源
1.学校付费项目
(1)校园绿化。校园绿化管理与养护费,按面积和定额标准计算,按年核定包干定额,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因新建工程新增的绿化建设由学校基建预算安排,不纳入绿化管理与养护费支出。
(2)零星维修。单项2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后勤集团承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门、锁、把手、玻璃、纱窗、天花板、踢脚线、水电、桌椅、窗帘、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项目,水电耗材及临时性的抢修工程,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由学校拨付给后勤集团。单项5万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集团承担,经费经审计核实,在学校集中掌握的维修经费中列支。单项5万元以上的项目,及时报学校基建维修处维修。维修项目的招投标按学校规定办理。
(3)校园保洁。室内、室外保洁分别按定额和面积计算,其他保洁费按年度包干核定,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
(4)邮政服务。对校内提供邮政服务,所设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需经省物价部门核准,并报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备案。必须由学校保障的部分,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
(5)应由学校支付的水电费。属于应由学校负担的水电费,由学校按计算的水电费包干定额支付,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
(6)经学校批准的其他付费项目。
2.委托项目
(1)水电管理。全校水电由学校委托后勤集团统一管理,水电费由后勤集团统一计量和收取。
(2)节能管理。节能改造与节能平台的维护费按年核定,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
(3)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委托项目。
3.后勤集团包干经营、自负盈亏项目
(1)饮食服务。①学校所有学生食堂由后勤集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基本建设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由学校投入,提供给后勤集团使用,不收取租赁费。②水电费、燃料费、饮食服务人员经费等均列入饮食服务成本,由其自行承担。③食堂所用炊事机械、炊具用具的更新、维修等费用,由经营者自担。④外包经营部分,实施合同管理。
(2)交通服务。①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公务活动用车,向后勤集团购买服务。②后勤保障车辆由后勤集团管理,运行费用由后勤集团全额承担,单独核算。③驾校对外租赁部分按合同执行,缴入国库,学校按比例拨付管理成本费。④所有车辆的处置权属于学校。
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后勤保障服务业务,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磋商经费来源与支出,必须学校保障的部分,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拨付。
4.学校支持后勤集团对外发展创收业务,创收收入自主管理、自主分配,接受学校审计。
(四)年度审计。后勤集团每年年终接受学校审计,按权责发生制审计当年收支情况。
(五)后勤集团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投资、担保、负债,不得质押、抵押国有资产。
四、绩效管理
(一)学校对后勤集团实行经济责任目标管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后勤保障效率、服务效能、经济目标、作风与廉洁等。
(二)后勤集团在年度考核合格、无重大责任事故、学校后勤保障同口径拨款较上年减少、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职工无违法行为的前置条件下,可以根据其年终决算结余、对外业务创收情况给予绩效奖励。
(三)后勤集团申请绩效奖励工资以满足前置条件、资金有盈余为前提,以当年考核合格的员工为分配范围。申请绩效奖励应填报申请表,规范审核程序,前置条件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资金盈余(可计绩效奖励分配额度)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核定,分配范围由人事处核定。
(四)绩效奖励工资额度以分配范围人员所聘岗位(比照学校同类岗位)一个月绩效工资为限,不得超过财务处、审计处核定的可分配额度。突出贡献业绩,按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申报贡献业绩奖。
(五)后勤集团自主实施绩效奖内部分配,分配到个人必须与实际贡献挂钩,拉开差距,奖优罚劣。分配办法须在后勤集团内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备案。
(六)编制内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后勤集团上交学校财务处代发,各类聘用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由后勤集团核发。
五、附则
(一)本办法上述有关条款中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行管理服务责任。
(二)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湖北经济学院后勤集团管理体制试行办法》(鄂经院党发〔2008〕14号)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在后勤集团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
年度绩效奖审批表
年度: 申请时间: (盖章):
本年度申请绩效奖的条件和额度 | 总经理签字: |
奖励条件 审核情况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
完成经济目标 核定情况 | 列为绩效奖计算基数的金额: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负责人签字: |
绩效奖 核定意见 | 编制内人员数: 工资基数: 核定绩效奖数: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
校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字: |
后勤集团各类聘用人员年度绩效奖审批表
年度: 申请时间: (盖章):
本年度申请奖励的条件、考核合格人数、奖金额度 | 总经理签字: |
奖励条件 审核情况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
完成经济 目标 核定情况 | 列为绩效奖计算基数的金额: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负责人签字: |
绩效奖核定意见 | 聘用人员数: 工资基数: 核定绩效奖数: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
校领导审批意见 | 签字: |
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优公司”)的关系,促进亿优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一)亿优公司是学校教职工出资入股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学校监管。总经理对本单位的经营及管理工作负责。
(二)亿优公司依法完善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及监事会监督职能。总经理由学校按照中层干部管理程序推荐,公司董事会任免。
(三)亿优公司的党组织、纪检机构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负责人由学校委派,按照中层干部管理程序任免。
(四)亿优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学校委派。除财务负责人外,其他学校编制内人员依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
(五)学校按照企业化实体对亿优公司进行管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代表学校对亿优公司的校内物业服务进行管理与考核。
二、人事管理
(一)人事关系管理
1.在亿优公司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学校保留其编制和人事关系,享有学校教职工同等的工资晋级、职务(职称)晋升、医疗、住房及住房公积金等资格待遇,退休后由学校统一管理。
2.在亿优公司工作的学校编制内管理岗位人员(总经理、党组织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除外),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按制度任免,享有学校同类管理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3.亿优公司的外聘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司自主聘用,自主管理。
(二)薪酬管理
1.亿优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实际,依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年编制人员经费预算,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审议前应报学校人事处核准)。
2.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福利、公积金、社保等,由学校统一代发代缴,亿优公司按年返还学校。其中,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人员经费由学校全额负担。
3.亿优公司应建立绩效奖励制度,以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绩效奖励在完成学校下达的服务保障目标任务、经济责任目标(股权激励水平等)、当年无重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职工无违法行为、年度考核合格前提下实施。绩效奖从对外业务、以市场竞争手段取得的校内业务经营利润中提取。绩效奖励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报人事处备案。
4.亿优公司的学校编制内人员绩效奖励工资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奖励工资额度以分配范围人员所聘岗位(比照学校同类岗位)一个月绩效工资为限,不得超过财务处、审计处核定的可分配额度。突出贡献业绩,按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申报贡献业绩奖。绩效奖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审批、奖金由亿优公司上交学校财务处代发。其中,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绩效奖励根据亿优公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由学校统筹安排。
5.亿优公司实施绩效奖励应规范审核程序,经济目标绩效报财务处、审计处核定。
6.若出现未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服务效能目标、经济责任目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受到处理,职工发生违法行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不得实施任何奖励。
三、业务管理
(一)亿优公司原则上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参加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的市场化平等竞争。
(二)学校支持亿优公司聚集优秀人才,盘活内部管理,按照现代企业模式构建发展机制,实行收入增长与成本压降目标责任制,面向市场积极拓展对外经营业务,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公司实力。
(三)亿优公司在对外业务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社会声誉。
四、财务管理
(一)亿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管理、接受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亿优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亿优公司的对外经营、投资及其它重大经济事项,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核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维修管理
(一)单项2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亿优公司维修,其经费在公司包干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二)单项5万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亿优公司维修,经费经审计核实,在学校集中掌握的维修经费中列支。
(三)单项5万元以上的项目,及时报学校基建维修处维修。
维修项目的招投标按学校规定办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上述有关条款中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行管理服务责任。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试行办法》(鄂经院党发〔2008〕14号)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在亿优公司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
年度绩效奖励工资审批表
年度: 申请时间: (盖章):
本年度申请奖励金的条件和额度 | 总经理签字: |
奖励条件 审核情况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
完成经济目标核定情况 | 列为奖励金计算基数的金额: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负责人签字: |
奖励金 核定意见 | 编制内人员数: 工资基数: 核定奖励金数: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
校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字: |
亿优公司各类聘用人员年度绩效奖励金审批表
年度: 申请时间: (盖章):
本年度申请奖励的条件、考核合格人数、奖金额度 | 总经理签字: |
奖励条件审核情况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
完成经济目标 核定情况 | 列为奖励金计算基数的金额: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负责人签字: |
奖励金核定意见 | 聘用人员数: 工资基数: 核定奖励金数: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
校领导审批意见 | 签字: |
湖北经贸书刊发行站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湖北经贸书刊发行站(以下简称“发行站”)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教学,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一)发行站是学校的国有全资单位、独立法人实体,按照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学校监管、保障教学。学校授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发行站与学校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
(二)发行站的党组织、纪检机构和群团组织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三)学校、法商学院等单位使用的教材、教辅资料等,统一由发行站负责征订发放,相关部门定期向发行站提供使用计划。
(四)教材业务招标采购事项,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办公室指导、发行站具体实施。
(五)学校支持发行站面向社会拓展书刊发行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发行站经理由学校按中层干部管理程序任免,同时履行企业独立法人的相关权利和责任。发行站可根据业务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二、人事管理
(一)发行站按照经营服务的需要,以降低成本为原则,确定本单位的用工人数。其聘用员工岗位及数量须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同意。
(二)发行站聘用员工的工资标准,由发行站参照武汉地区同行业工资标准拟定;在发行站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可参照学校劳资标准执行。
(三)对在发行站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学校为其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保留与学校教职工相同的工资晋级、职务(职称)晋升、医疗、住房及住房公积金等资格待遇,退休后由学校统一管理。
(四)聘用员工由发行站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财务管理
(一)发行站按照独立法人单位要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财务责任。
(二)发行站单独设立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依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其财务工作接受学校监督和管理。
(三)发行站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学校委派,委派会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四)发行站的财务工作由经理负总责。发行站会计机构每月向学校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学校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
(五)发行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公积金、奖金、补贴及社保等)、运营经费(办公、接待、设备购置、图书采购、运输、通信、场地租赁及水电等费用)和税金,均计入发行站经营成本,由发行站全额承担。
(六)在发行站工作的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福利、公积金和社保等,由学校统一代发代缴,发行站按年返还学校。
(七)学校向发行站提供校内经营场所,由资产部门代表学校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学校据实收取其水电费。
(八)发行站实行校内业务零利润结算。即保证合理成本后,从校内学生书本费业务中形成的盈余部分,在学生毕业离校前与学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经济责任
(一)发行站对外投资、担保、负债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报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担保、负债,否则直接追究法人代表(经理)的责任。
(二)发行站的债权债务由发行站自负其责。
(三)经理离任时,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五、绩效管理
(一)学校对发行站实行经济责任目标管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教学保障效率、服务效能、经济目标、作风与廉洁等。
(二)发行站完成年度服务保障目标任务、经济责任目标、当年无重大责任事故、经理无违纪违规受处理、职工无违法行为、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申请绩效奖励工资。
(三)发行站申请绩效奖励工资以满足前置条件、资金有盈余为前提,以当年考核合格的员工为分配范围。申请绩效奖励应填报申请表,规范审核程序,前置条件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资金盈余(可计绩效奖励分配额度)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核定,分配范围由人事处核定。
(四)绩效奖励工资额度以分配范围人员所聘岗位(比照学校同类岗位)一个月绩效工资为限,不得超过财务处、审计处核定的可分配额度。突出贡献业绩,按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申报贡献业绩奖。
(五)发行站自主实施绩效奖内部分配,分配到个人必须与实际贡献挂钩,拉开差距,奖优罚劣。分配办法须在发行站内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备案。
(六)编制内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发行站上交学校财务处代发,各类聘用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由发行站核发。
(七)鉴于发行站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寒暑假必须全员上班,期间可以按标准发放交通费。
六、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上述有关条款中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行管理服务责任。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湖北经贸书刊发行站管理体制试行办法》(鄂经院党发〔2008〕14号)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经贸书刊发行站年度绩效奖励工资审批表
年度: 申请时间: (盖章):
本年度申请绩效奖的条件和额度 | 经理签字: |
奖励条件 审核情况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
完成经济目标 核定情况 | 核定绩效奖基数金额: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负责人签字: |
绩效奖 核定意见 | 编制内人员数: 工资基数: 聘用人员数: 工资基数: 核定绩效奖总数: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
校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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