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2020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报名条件
2019级、2020级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均可报名。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4.通过遴选进入会计ACCA/CIMA班、金融拔尖班、金融试验班、数理金融试验班、商务英语(会计特色班)、农银长江班者。
5.招生章程中限制转专业的学生,如中美合作班、休闲体育等。
6.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比例
2019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5%。2020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19、2020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基数见附件。
四、转专业规则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
2.省内第1批与外省学生可转入第1批或第2批专业,省内第2批学生只可转入第2批专业,体育类、艺术类学生不可转入其它批次专业,专业的科类限制情况以本方案附件为准。
3.2020级高考非英语语种的学生不可转入外语类专业。
4.同一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转入、转出;不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在转入专业容量许可范围内经批准可作适当互转。
5.凡转出不受转出比例限制且转入不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6.凡转出受转出比例限制或转入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即变更学生学籍,不得再更改。
五、工作安排
1.方案公布:10月30日,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19、2020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各学院根据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转入转出的标准和要求,提出学籍异动前后转专业学生的学生管理、思想稳定等工作措施。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学生申请:11月4日至11月10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在“学生转专业申请”中进行网上报名(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以附件为准)。报名后通过系统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并经转出、转入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进行考试注册。
3.考试注册:11月11日至13日,学生凭申请表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办理转专业考试注册手续。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名单:11月18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5.组织考试:11月22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6.名单公示:公布各转入专业的名单,公示期从11月23日至25日。
7.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公示期内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8.学籍异动:12月上旬,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七、转入转出学院应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及时审核,并在申请表及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与处理。
八、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