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2-15浏览次数:320
鄂经院党干〔2017〕18号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新武同志任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胡凯同志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戴志锋同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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