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中层岗位空缺情况,依据《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六名副处级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党委副书记1人,合作发展处副处长1人,校区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人,校团委副书记(副处级)1人,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1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1人。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4、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师岗辅导员具备讲师职称起视同七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师岗)应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6、其它有关要求。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党龄三年以上;校团委副书记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应不满35周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依据鄂组通〔2014〕66号);其它岗位年龄应不满56周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时间方法
此次选拔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上旬至2018年1月中旬,其程序方法如下:
1.民主推荐。党委组织部根据资格条件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教授代表;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根据谈话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差额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干部;教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
2.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撰写重点工作事项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安排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察。考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
4.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免理由等情况,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5.公示任用。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原则,确实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2、要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学校纪委将加强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