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完善岗位管理和聘用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不含中层正副职、专任教师)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学辅助与公共服务机构的内设岗位;教学机构非教学岗位。
企业化实体依据经营管理模式制定后报学校备案。
二、编制原则
岗位说明书的编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单位按照“工作饱和压实、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能”的总体思路,科学分析,认真论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聘用条件等。岗位说明书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不同类别、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聘用条件应既有联系又有差异,体现本单位各类别、等级岗位之间的明确分工和协调衔接。
(二)客观性原则。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对岗不对人,要以“事”为中心,客观、真实地反映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不能针对现有人员“因人设岗、因人定事”。
(三)规范性原则。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聘用条件的文字表述力求精炼准确,统一使用格式样表。
三、填写说明
(一)岗位说明书要求一岗一书,同岗位(名称、等级、职责相同)的可只写一份,同岗位不同等级的要分别编写。
(二)表格项目说明岗位说明书编制表样.docx(点击下载表格)
1.岗位名称:按行业规范填写,力求准确、简明、规范;
2.岗位类别: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中一项;
3.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填写七级职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填写正高四级、副高二级、副高三级、中级一级、中级二级、中级三级、助理一级、助理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填写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4.岗位职责:列出所在岗位应承担的主要工作项目,要求内容具体、任务明确。
5.工作标准:每项工作职责应达到的数量、质量和完成时效等要求。
6.聘用条件: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历资历、基本素养、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执业资格等。
四、工作安排
(一)报送。9月30日前,各单位将岗位说明书初稿和岗位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企业化实体10月20日前报送)。
(二)初审。10月13日前,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
(三)反馈。10月24日前,人事处与各单位进行沟通,反馈修改建议。
(四)审定。10月底前报学校审定。
此次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是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迫切需要,将有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请各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水平的完成岗位说明书编写并按时上交。编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孙红玉,8197719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