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个人述职、评委审阅申报材料、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李君华等6人通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叶洪涛等34人通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李春艳通过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王瑞辑等11人通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教授(6人)
李君华 杨晓天 李亚林 夏 喆 黎 桦 田 浩
二、副教授(31人)
叶洪涛 张丽娜 童 藤 刘 畅 陈义国 叶翠红 杨雅南 孙一平
李井林 雷俊丽 王有天 彭瑞卿 曾艳妮 康 芬 范锐敏 王 倩
袁 博 李 燕 张 洋 王宏飞 徐 敏 韩 琪 侯香浪 郑世刚
刘 慧 彭玉兰 刘 坤 李 祥 李燕燕 高玖灵 戴德艺
三、台湾籍副教授(3人)
刘其享 黄志伟 刘芝庆
四、高级实验师(1人)
李春艳
五、讲师(11人)
王瑞辑 晁 悦 周 珊 万庆召 杨晓龙 平 艺 王东红 郭 峰
李 杨 宋 灵 刘志远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的有关信息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1973785(监察处)、81977201(人事处)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