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党干〔2017〕16号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全意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张波同志任法商学院副院长;
王全意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任期与同类管理干部相同。
同意倪燕翎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免去倪燕翎同志其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同意邢宏洋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免去其邢宏洋同志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鄂经院党干〔2017〕16号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全意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张波同志任法商学院副院长;
王全意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任期与同类管理干部相同。
同意倪燕翎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免去倪燕翎同志其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同意邢宏洋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免去其邢宏洋同志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