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程,学校2017年职称评审学科评议工作于11月16日举行,经评委审阅申报材料、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下列教师通过学科组评议,现予以公示:
一、教授(10人)
李君华 杨晓天 龚振中 李亚林 夏 喆 黎 桦 嵇 雷 丁银河
陈建华 田 浩
二、副教授(42人)
苏 楠 张丽娜 叶洪涛 童 藤 刘 畅 陈义国 叶翠红 杨雅南
孙一平 赵渊贤 李井林 杨 华 易 烨 曾 义 彭 玲 雷俊丽
王有天 彭瑞卿 曾艳妮 康 芬 范锐敏 王 倩 袁 博 李 燕
代保平 张 洋 王宏飞 魏 雷 谷 羽 夏 青 徐 敏 韩 琪
侯香浪 宛鹏云 郑世刚 刘 慧 彭玉兰 刘 坤 李 祥 李燕燕
高玖灵 戴德艺
三、台湾籍副教授(3人)
刘其享 黄志伟 刘芝庆
四、高级实验师(2人)
李春艳 李 浩
五、讲师(11人)
王瑞辑 晁 悦 周 珊 万庆召 杨晓龙 平 艺 王东红 郭 峰
李 杨 宋 灵 刘志远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的有关信息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1973785(监察处)、81977201(人事处)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