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4〕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动学校“新财经”改革,大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前谋划、确保2025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现将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政策依据
预算编制主要依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4〕23号)、学校“双升”战略目标、“新财经”改革重点工作部署及2025年度工作任务等。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应省尽省,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
各单位应始终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从一支笔、一张纸、一度电开始,结合学校零碳校园建设任务从细微着手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废旧物品循环、回收利用,大力精简整合会议、差旅和培训工作,严控一般性支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学校将从严从紧安排2025年预算,对“双升”战略指标已达标的相关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
(二)高度重视,保障重点项目年度预算
学校预算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及各单位职能履行紧密相关,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围绕学校“新财经”改革及“双升”战略目标,对标对表、保障重点、补齐短板。教务及实验教学、学科、人事、科研、资产、基建维修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全程把握、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联络员,组织指导相关学院会商编制相关预算,确保年度预算编制高质量完成。
(三)明确责任,全面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预算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是项目绩效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精心编制年度预算,确保投入产出绩效。
三、预算编制主要程序和任务
校内预算编报分教学类单位预算、管理类单位预算(含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直属单位等)两类进行。具体编制过程为“二上二下”:
(一)校内“一上”预算报送
1.专项经费
(1)完善与补充拟入库项目
前期,各单位已根据学校项目库建设要求报送了拟入库项目申报书,部分单位存在报送资料要素不完整、申请预算贪大求全、项目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各单位应根据前期项目申报情况,明确项目的立项文件依据与理由、明确在过“紧日子”背景下申请额度的必要性、明确项目预计达到的成效。对前期申报不规范的项目,应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照《关于遴选预算项目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如涉及漏报项目,本次按要求一并完成补申报。对本次申报项目依据仍不清、测算仍不细、目标仍不明的申报项目,学校将不予安排预算。
(2)投资评审材料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通知要求,投资评审标准有所调整。省财政厅将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及修缮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前期未申报的项目,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应按《关于遴选预算项目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补充编写项目预算编制说明并提供评审资料,于7月20日前单独报送财务处A203,由财务处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未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开展投资评审的项目将无法纳入年度预算,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
学校将根据评审、排序、审计或上级部门的批复结果,结合财力情况择优确定拟实施项目,按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编入预算草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上报省财政厅,在“二下”时下达各相关单位。
2.基本数据与业务经费
(1)教学类单位
各教学单位应填报《校内教学单位预算申报表》(附件1-1),汇总申报项目并填报教学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1-2)。教学单位各类基本数字是核定学院相关保障经费的重要依据,包括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实际住宿舍人数、校外租房人数、专业数、课程数和实习基地数等。请认真浏览表格,正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学校将按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因素法分配日常教学经费。各教学单位应考虑日常教学需要,统筹各类资金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2)管理类单位
各管理单位应据实填报《校内管理单位预算申报表》(附件2-1,最终以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编制业务经费预算、汇总申报项目填报附件2-2管理单位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学校将根据预算定额测算运行经费,以保障各部门日常运转。
3.拟结转下年使用的经费
预计本年无法全部执行或不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预算(如质保金、阶段性项目等),项目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梳理,并将拟结转经费编入预算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预算编制工作完毕后申请经费结转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
4.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编制安排
(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的编制
学校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报送。“二上”时学校根据财政厅核定后的资产购置控制数,由学校预算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财力确定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新增资产购置预算必须刚性执行,无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不得采购。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2〕56号)文件精神,集中采购目录不适用于高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为10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将采购需求按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分类,分别向相关管理单位报送,形成学校采购预算。具体要求为:
① 100万元以上(含,下同)的设备类采购预算报送资产与设备处,图书类采购预算报送图书馆,其他货物类报相关职能部门;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应当公开招标。
② 6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计划报基建维修处。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由基建维修处会同发展规划处组织申报并报省发改委、教育厅立项确定。
③ 1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由各单位根据需求向采招办、财务处申报采购预算;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应当公开招标。
学校财务处将根据实际需求、在省财政厅核准批复的资产采购预算内,结合财力等情况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二)预算“一下”及预算草案编制
财务处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学校的预算“一下”控制数,结合学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安排及年度事业计划,汇总编制2025年年度预算建议草案、预算草案(即校内“一下”工作)。
(三)“二上”预算编制
学校预算工作小组形成预算方案,经学校审定后报省财政厅、省人大预工委审查(即财政“二上”)。
(四)预算通知书下达(“二下”)
省人大预工委审查认定后,省财政将正式下达学校2025年年度预算。2025年3月底前,根据省人大和省财政厅下达的“二下”预算控制数,校内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进一步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等细化,学校正式下达预算通知书(即“二下”)。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表格及项目文本。将纸质版送财务处财务科(行政楼A203)叶老师,电子版发送到:104311941@qq.com。
附件1.2025年校内教学单位预算申报表(含附件1-1:教学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1-2:教学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校内管理单位预算申报表(含附件2-1:管理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2-2:管理单位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叶老师027-81973932
湖北经济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