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制度体系,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度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含“试行”“暂行”满1年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2023年制度制定、修订或废止计划,报学校审定实行分类办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制度,学校一般不予审议。
(注: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请参考《湖北经济学院制度汇编(2002年9月-2023年1月)》,见OA系统-文档中心-规章制度)
2.请各单位于3月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附表交至学校办公室。纸质版需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电子版发至QQ邮箱(117372851@qq.com)。
3.本年度没有制度“立改废”计划的管理部门,请电话或QQ留言说明。
联系人:陈瑶;地址:行政楼A313办公室;电话:027-81973371。
学校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