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吴彦欣等53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6-30浏览次数:245

鄂经院发〔201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吴彦欣等53名研究生硕士学位。

具体名单见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     

2017630日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姓名

专业

闫凤

会计

吴彦欣

会计

李歌

会计

李丹凤

会计

邹晓菁

会计

夏佳林

会计

刘聪

会计

韩馨璐

会计

黄雅娴

会计

程瑛

会计

刘磊

会计

肖进文

会计

刘远萌

会计

薛云云

会计

潘妮

会计

蒋昕睿

会计

吴靖洋

会计

金欢

会计

黄若冰

会计

周昱彤

会计

胡玮钰

会计

吴思思

会计

陈雯沁

会计

刘蕾

会计

郭婉玉

会计

陈延

会计

汪柏妍

会计

徐燕

会计

郭彦君

会计

郭堃

会计

沈博艺

会计

夏洁莉

会计

郝霈霈

会计

姚钊松

会计

李有哲

会计

张楠

会计

张恒

会计

陈晓晖

会计

王媛

会计

吴桐

会计

吴昀

会计

汪江龙

会计

乔颖

会计

黄咏

会计

宋美辰

会计

丁白杨

会计

张野

会计

李荔

会计

柯冰洁

会计

叶小媛

会计

李媛

会计

刘真伶

会计

董杨阳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