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预算项目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222

校内各单位:

为统筹持续推进学校“新财经”改革和“双升”战略,聚集学校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化预算管理,发挥年度预算的指导约束作用,根据《湖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鄂财预发〔2024〕19号)、《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预发〔2024〕14号)及省财政预算编制等文件精神,学校将遴选2025-2027年部门预算项目、组建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立原则

(一)提前谋划,绩效导向

各单位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决策部署,提前研究谋划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各个环节,重点重大项目应做好事前绩效评估。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允许安排年度预算,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快报送相关资料

(二)滚动排序,保障重点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按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并排序,不得贪大求全、不切实际。项目排序时,须优先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点项目支出。

(三)实事求是,精心准备

坚持实事求实原则,按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精心准备预算申报,完善项目申报的目标、建设内容、资金测算等各细节要求,提供完整的预算项目支撑资料。

(四)常态开放,动态管理

学校部门预算项目库实行常态化开放,当年预算编制完成后即开始受理次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学校将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预算项目库管理要求及时调整、清理项目。

二、项目入库要求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建立项目库集体研究机制,“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电子版项目申报资料分别报送财务处和归口职能部门,纸质版由归口职能部门汇总后报送财务处。归口职能部门须在6月28日前确定并向财务处A203报送分管副处长、经办专人各一人(附件6),明确其承担具体工作的责任。具体归口管理情况:

1. 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类项目报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

2. 本科教学工程、教改类项目报教务处;

3. 科研平台(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等)建设项目报科研处;

4. 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等报实验教学中心;

5.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6. 人才工程项目报人事处;

7. 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建和基本建设项目报基建与维修处;批量资产购置(不含实验类设备)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8. 国际交流类项目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9. 其他项目直接报送财务处。

(二)入库要求

1.单个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上(含)的,须填报《湖北经济学院预算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其中100万以上(含)的须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单个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下的,须按上文报送要求提供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无需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请各单位尽快报送相关资料。

归口部门汇总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类别、分层次形成建设规划项目库,填报《湖北经济学院入库项目归口部门汇总表》(附件2),其中100万以上(含)的由财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一步对各单位上报的规划项目进行评审。

2.财务处将根据项目报送情况,结合评审结果对拟入库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标准暂定为:重大且紧急的项目划分为“A类”,紧急但不重大的项目划分为“B类”,其他项目将划分为“C类”。

学校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分级、成熟度和实际财力情况逐步安排已入库项目的年度预算。

3.按省财政厅要求,年度预算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及修缮类项目、2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预算投资评审。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应分别按照《湖北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类项目预算标准》(鄂财预发〔2023〕39号)(附件3)和《湖北省省级信息化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鄂财预发〔202043号)(附件4)要求编写项目预算编制说明并提供评审资料,于6月28日前单独报送财务处A203,由财务处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未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开展投资评审的项目将无法纳入年度预算,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

4. 按省财政厅要求,新申请财政资金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应按《湖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准备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相关支撑材料,财务处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另行通知报送时间。

三、其他要

(一)聚焦工作重点,高质量申报项目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聚焦学校“双升”战略目标,围绕职责、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新财经”改革,全面谋划重点工作。在实事求是、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拟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全面详细论证所有项目申报金额为完成项目的预计支付金额,跨年实施项目请分年度注明。

(二)重视填报要求,强化绩效管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填报要求,要素不完整、内容不详实或未按规范要件进行准备的项目,将不予纳入项目库。

各单位要结合事业规划,统筹设置长期与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应精心设计并填报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考核目标。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必须设置,且产出指标总数一般不低于3条;可量化的绝对值指标数量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总指标数的50%;公共服务与设施维修类、基本建设类项目必须设置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

按省财政厅要求,未据实分析填报绩效指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年度预算。

联系人:叶麟子

联系电话:027-81973932

    财务处邮箱 104311941@qq.com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预算项目入库申报书.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入库项目归口部门汇总表.xls

附件3:《湖北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类项目预算标准》(鄂财预发〔2023〕39号).pdf

附件4:《湖北省省级信息化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鄂财预发〔2020〕43号).pdf

附件5:《湖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pdf

附件6:项目库编制工作专班人员表.xlsx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24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