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均为心理学;
4.具有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和实践工作经验;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名工作人员,合同期限为1年。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表.xlsx》,及一并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含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gc_xlzx@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2.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笔试面试名单及时间。
3.公布录取名单。
四、聘用形式
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参照学校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03/15927098831
郑重声明:学校招聘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招聘工作和收取费用。假借学校名义代理招聘和收取相关费用的属欺诈违法行为,均与学校无关。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学校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