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上级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一楼招毕大厅
三、考生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经济学院统一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签名要求手写,贴近期彩色1寸登记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近期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通过加分入围的考生,要对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等规定,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3.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当通过邮件的方式向湖北经济学院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资格复审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声明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后作放弃资格复审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应聘人员凡与我校教职工有属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应当回避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等)、师生关系(研究生导师)的,须在资格复审表中申报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因瞒报违反回避原则,将取消资格。
5.资格复审完成后,学校将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湖北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bue.edu.cn/)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6.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我校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邮箱:rs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