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6-16浏览次数:3004

校内各单位:

    为了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流经院学者群体,加强优质青年人才储备,根据《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才20228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产业等领域遴选100名德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专业能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占比不低于80%)。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已全职在湖北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5.已入选国家同类型和省同层次人才计划的,不能作为申报对象。

   (二)专业条件

    1.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认可度高;

   (4)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作为主要人员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社科、文艺作品奖项,或作品被省部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机构收藏,具有较高知名度;

   (4)具有原创代表性研究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3.申报重点产业领域人选,应从业于我省重点产业,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才能,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或领先地位,或服务国家、省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在鄂转化业绩突出,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专利转化、工艺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专业技术工程师;

   (3)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综合表彰荣誉,或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且在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4.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三、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包括资金资助、科研支持、导师指导、培训锻炼、成长晋升、荣誉激励等,详见附件6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

    四、申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按要求客观、如实、完成填报各项申报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

    2.单位预审

    学校采取档案审查、资格审核、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预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3.省级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参与省级评审。

   (二)专家举荐

    符合申报条件、取得标志性成果、表现特别突出的申报人可通过专家举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获3名及以上同行业领域知名专家联名举荐,并经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家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可进入组织审定环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省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注重推荐在我省十大重点产业发挥突出作用、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公共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议、进行内部公示,做好预审工作,严把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确保人选质量。

   (三)请各位二级单位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人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02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523735520@qq.com.

1.附件一: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wps

2.附件二: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家举荐表.wps

3.附件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4.附件四: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材料填报说明.wps

5.附件五: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划分明细.jpg

6.附件六:《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21鄂组通17号).pdf




                                         人事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