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党发〔2015〕32号
2015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治国理念,认真学习领会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力落实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强化内涵、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
2015年学校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实施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综合改革;加强智库和科研机构内涵建设,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质量完成年度人才招聘计划;扩大普通本科招生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实现年度预算收入4亿元,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修订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制度;完成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
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1.完善学校顶层设计。出台《湖北经济学院章程》。启动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子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未来五年学校全面推进事业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改革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推进各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推进试点学院改革。正式实施试点学院和特色学院改革,围绕“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学院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申报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确保试点学院改革开好头、起好步,推进做实院系。鼓励非试点学院按照试点学院、特色学院改革内容进行建设。围绕试点学院改革和特色学院建设,系统设计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兑现落实已制定的试点学院、特色学院支持政策。
3.深化教学改革。认真落实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项改革举措,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4.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教职工参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教师岗位分类设置、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办法。健全完善以教师考核评价为中心的全员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职员制改革。制定编制外聘用员工管理办法,规范编外聘用员工招录、晋升、薪酬、奖惩等各项管理。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5.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试点改革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改革办法。改革学生工作模式和学生工作队伍管理体制机制,下移管理重心,做实院系学生工作。深化财务管理模式改革,下放财权,为试点学院建设和做实院系提供配套支持。深化科研评价体制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独立核算单位运行管理办法。推进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基建维修职能归属,明晰有关各方关系。理顺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体制。
二、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
6.加强教学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推进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院系和教师的责任和要求,保证方案完整准确实施。加强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计划的建设和经验总结,为其他专业和课程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网络课程建设。
7.加强学科建设。做好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届满考核和总结工作;完善新一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和管理办法并做好遴选工作,切实提升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引领作用。积极跟进国家研究生扩点政策,通过组织校内模拟申报,做实扩点准备工作。调整研究生联合培养思路,优化联合培养专业结构,提高培养效益。
8.推进科研增量提质。做好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工作。完善省级智库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科研平台内涵建设,提高成果质量;做好协同创新中心中期评估以及建设期满科研平台的验收准备工作。筹划举办“厅校合作论坛”,促进学校和省政府部门的深度合作。创新学术交流形式,举办“学术午餐会”讲坛。做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南南合作”项目—20国市长论坛承办工作。理顺水库移民评估中心的学科归属。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人才引进政策,增强人才政策的吸引力。完成55名年度教师引进计划,争取在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团队引进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10.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牢牢把握政策机遇,全力争取本科在湖北省内整体进入一批招生。进一步扩大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就业工作,保证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湖北省同类高校平均水平,就业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加强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园建设,支持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在园孵化项目数量进一步增加。
11.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守住学生工作底线。加强学生事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研究生社团建设。
12.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整体谋划,拓展与国(境)外高校的深度合作,提升合作交流层次和水平,为师生成长发展搭建更好平台。加强公派出国境人员和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理顺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部门和国际教育学院的关系。加强特色孔子学院建设。
13.办好各类教育。制定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方案。全面清理、规范继续教育,逐步停办社会合作办学。加强职业培训中心建设。有效整合院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资源,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市场。做好管理技术学院最后一届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离校。稳定法商学院办学规模,大力推进内涵建设。
三、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提高办学保障水平
14.做好财务工作。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确保实现年度预算收入4亿元目标。选择部分项目开展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继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下降。制定与学分制改革相配套的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独立核算单位会计委派制度。
15.加强资产管理。以提高共享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巩固资产清查成果。积极申请利用老校区房改房公共维修基金,对部分老校区公有住房进行维修。引入竞争竞价机制,提高经营性资产收益率。
16.加强网络与教育技术保障。根据教育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统筹考虑、整体谋划我校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方式的融合。推进各管理系统的整合工作,实现系统间数据互通共享。加强网络技术保障、制度建设和管理维护,有效防范黑客攻击,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运行。
17.做好基建维修和后勤服务工作。完成法商教学综合楼项目,保证明年开学投入使用。尽快开工建设法商综合实训实验楼项目。暑假期间完成毕业班学生公寓全面维修工作。完成汀兰苑暖气、九华厅二楼特色餐饮和东区澡堂改造项目。加强后勤服务管理,从厕所文明抓起,切实提升精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18.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力争获评省级平安校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校园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理顺与安保公司劳务合作关系,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提高安保人员素质和能力。认真落实保密责任工作制,加强定密管理、保密内网管理、涉密人员管理。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加强学习型校园建设。进一步丰富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加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2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力度。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与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
2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调整完善二级单位党组织设置。深入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2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考评机制,加强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干部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落实由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担任纪检委员,强化保证监督职责。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试点工作。落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离任审计。推动纪委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5.做好群团工作。开好第三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加强教代会工作。召开第三次团代会。
26.加强党委常委会和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学校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会、常委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学校党委的决定。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和,健全师生意见建议反馈机制。严格党内生活,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