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君等同志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84

鄂经院发〔2017〕1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经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下列同志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祁  君  李阳阳  陈  瑶  田  园  陶  鹏  蒋凌云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6年7月。



湖北经济学院         

2017年4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