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党发〔2006〕5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全体教师以德治教、以德修身、以德育人,努力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纲要》、《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为重点,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感,以自己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影响、教育广大学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规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力军,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者。师德师风不仅直接反映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状况,而且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利于广大教师增强职业意识、发扬职业精神,有利于形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利于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建立健全规范,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基础。我校师德师风应努力达到以下基本规范:
(一)贯彻方针,依法治教。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纲要》、《意见》等法律法规,以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感染大学生,扩大师表风范的影响力,增强师表风范的示范作用。
(二)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八荣八耻”道德观,塑造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自觉维护教师形象,仪表端正大方,衣着整洁高雅,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稳重端庄,态度亲切和蔼,行为严谨持重,待人真诚热情。
(三)爱岗敬业,精心施教。把育人放在首要位置,探索并遵循教育规律,投身教学改革,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精心备课,专心讲授,悉心辅导,因材施教,启发思维,努力向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勇于创新的创业精神以及实践能力、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坚持以生为本,以对社会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耐心为学生释疑解惑。指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帮助学生或学生社团开展健康、高雅的文化活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履行职责,严谨治学。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学术研究无禁区。在讲台上不允许散布违背各种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及言论。在学术活动中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实事求是,贯彻《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严谨治学,扎扎实实搞科研,做到既正大光明,锐意创新,又理析毫分,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倡导优良教风、学风,不为名利诱惑,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切实履行教师聘约,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六)作风正派,廉洁从教。树立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以尊重科学的精神去影响教育大学生,以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去培养造就人才。不以教谋私,不送人情分,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和家长谋取私利。
(七)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务社会,热心公益活动,尊重他人,以诚相待,谦虚谨慎,相互学习,互相帮助,顾全大局,共同发展,共创文明校风、教风。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途径
(一)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学习教育活动要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特别是对新进教职工进行岗前培训时,要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这门课程,引导教师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培训制度,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师德教育,抓住教师岗前培训、职后培训、职务职称聘任等环节,加强对教师进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把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主题教育活动与系列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开展具有鲜明时代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每年设计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并以此统领相关系列活动,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到:主题的设计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调动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教师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鼓励各院系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地、创造性地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三)师德师风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各院系、各部门和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各院系通过开展文明教研室、示范岗位等创建活动,发挥广大教师投身师德师风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院、系各教学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学校网络、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宣传作用,为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学校引导与教师自律相结合。在学校引导方面,通过大力宣传、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职业道德意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在自律方面,通过创新有效的活动形式,使教师养成严于自律、善于自省、长于总结的良好习惯。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治教,照章办事,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同时,以庆祝“教师节”,组织师德师风报告团,设立师德师风论坛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表彰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优秀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
(二)各教学院系要紧紧围绕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既要高度重视建设人民满意高等院校对教师的迫切要求,又要充分尊重教师的职业特点,把师德师风建设同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结合起来,同学校“二次创业”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使师德师风成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障。
(三)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各自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职责,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要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与二级单位年终业绩津贴发放挂钩。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