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发〔2015〕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陈天娇等31名研究生会计硕士学位。具体名单如下:
陈天娇、李娄俊、李善军、刘爽、李者芮、张茂惠子、张茂惠子、罗冰洁、徐莎、桑磊泉、汪腾、李和、李红云、肖柯琴、杨萍、闫小雨、张权为、刘慧卉、徐蕙质、李芳、丁明松、郭朝乐、杨莉、许茜茜、鲜于静子、杜知霖、蔡娜、何祎茗、李婕、杨雅婷、周凌寒、田雪。
湖北经济学院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