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的通告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2-01浏览次数:7127

全体师生员工和居民:

学校公共区域存在长期无人维护使用“僵尸车”,干扰师生正常通行,留下安全隐患,影响校容校貌。为防止“僵尸车”占据校园公共停车资源,排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环境,保卫处将联合后勤集团、亿优物业公司、学工处以及各学院对校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主要为学生公寓区、教学办公区、商业服务区、主干道及其他交通要道、车棚或停车区、建筑物内走道和楼梯间、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部位。

二、清理对象

长期停放无人使用、损坏未维修并长期闲置布满灰尘的各类“僵尸车”,含废弃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12月1日至12月10日):请车主自行清理处置自有车辆,若车辆需继续使用,请擦拭干净,规范摆放,在指定区域停放;若为废旧车辆,请自行处置。

2.集中清理( 12月11日至12月17日):未按规定限期进行自行清理的车辆将被视为“僵尸车”,保卫处会同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集中清理和报废处理。

四、公示处理

 “僵尸车”将在校网园保卫处网站通知栏进行拍照公示,公示期限为12月18日至12月31日,并集中存放管理。车主可在公示期内进行车辆查看和确认,持本人有效证件至保卫处治安科(行政楼A107;联系电话:81973779)确认登记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被视为无主“僵尸车”,由保卫处按废旧物品进行处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师生员工和所属经营服务单位员工,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在用车辆,限期内自行清理处置废旧闲置车辆。请全体师生员工和居民积极配合学校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