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2021-2022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06浏览次数:15764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在校学生:

为做好2021-2022年第一期注册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取得学籍的我校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注册对象为除新生以外的在校生2021级新生在新生学籍注册时自动完成学年注册。

二、注册时间

在每年第一学期学生修课学分确定、学生缴费后开始注册。本学年正式注册期限:2021年107日至1015日(暂缓注册的另行办理)。

三、注册方法

(一)普通本科在校生登录“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缴关费用(参见财务处“学生网上缴费指南后,(管理)系统默认为“注册”状态

(二)家庭经济困难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手续的学生,经学生工作处(校学生资助中心)确认, 并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与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视同缴清费用。视同缴清费用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处向各学院提供,各学院按规定进行注册。

(三)不能如期注册的学,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四、暂缓注册手续

(一)学生因下列原因在注册期结束前可申请暂缓注册:

1.学生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

2.学生有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助学贷款未到帐等情形,且未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和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有差额的;

3.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学校规定缴清学杂费的;

4.学校认可的其它原因。

(二)学生申请暂缓注册,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暂缓注册原因,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批。暂缓注册限期一般为两周,学生需在规定的注册限期前完成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可正常参与选课、考试、成绩查询等教育教学活动。

五、未注册学生的处理

(一)凡未注册的学生,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停止其参加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

(二)以下两种情形作退学处理:学生超过注册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暂缓注册期满仍未完成注册的。

需要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填写《退学处理申请表》交教务处,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根据《湖北经济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六、注册数据填报

10月16-1019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登录学校办事服务大厅生服务的学(管理)系统查询在生报到、缴费及欠费情况。按教育部41号令规定,对已报到且按规定缴清有关费用的学生予以注册登记,并在其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未按学校规定缴清费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登记。

1020日前,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注册写说明(附件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年注册表》(见附件二),纸质版注册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jb@hbue.edu.cn。

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学院工作进度。

(二)教务处负责提供各学院各班级名册、休学期满学生名册,汇总各学院注册信息,受理各学院提交的退学处理申请。

(三)学生工作处负责督促各学院做好在校生注册工作的宣讲,按照要求做好注册工作;负责视同缴费学生的认定;督促各学院对逾期未注册学生填报《退学处理申请表》。

(四)财务处负责向各学院提供学生缴费信息。

七、注册要求

各学院要主动告知并联系每一名学生,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注册进展;请同学们在此期间及时查看学院网站、QQ群和微信等通知,保证手机和网络畅通,按时完成学年注册。

 

附件一:学生学年注册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年注册表.xlsx

 

湖北经济学院

 20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