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37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11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学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名额

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四、推选流程

各学院组织老师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

五、推选要求

1.严格人选把关。相关学院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要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2.发挥导向作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导向作用,以先进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加强宣传教育。各学院要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交流暨师德专题教育启动部署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加强本校教师师德教育。

4.请相关学院于6317: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290245312@qq.com

①《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1)。

②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③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内容要翔实准确、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力戒大话、空话、套话,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附件:

附件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附件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

 

 

                                             人事处

                                          2021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