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销号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790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截止目前,“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已经开展了6个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题,受到了师生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压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迎接省党史学教办第十三巡回指导组对我校的督导检查,将承诺清单变为践诺清单,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前期上报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基于3月24日党委组织部、纪委监专办综合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通知》)进行认真梳理,将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销号情况以纸质形式在9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附件1,需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电子版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发送邮箱971464577@qq.com,其他二级单位党组织发送邮箱925890949@qq.com。

  10月5日,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监专办综合室、机关党委将组织督办组(附件2)到各二级单位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行督办,结合大家提交的销号情况台账,督办工作小组将采取走访、交谈和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办实事工作进度和成效,对工作中存在的推进不力、消极应付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师生的期盼,以高度重视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抓督查、一件一件抓销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二级单位党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销号情况表.docx

附件2:督办分组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