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083

校内各项目单位:

根据省政府预算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对学科、教学、科研和人才引进部分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学科方向建设、专业建设、学科科研平台和人才引进(柔性)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范围表》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学校财务处统筹安排,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等职能管理部门分别归口组织。各项目执行单位填报《资金使用绩效表》(见附件2)后,报送相应归口职能部门。归口职能部门收集和分析后,集中报评价专家组进行评价。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等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价结果。

三、结果应用

按照省财政厅绩效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等要求,专家组出具的绩效评价结果,与2019年度相关项目预算挂钩。对绩效不明显或无绩效的,或不提交《资金使用绩效表》的项目,按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在安排2019年预算时分别采取取消项目、调减资金、逐步退出等方式处理。

四、时限要求

1.职能部门归集和分析时限。2018年10月15日前,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等归口职能部门将各自负责的《资金使用绩效表》收齐并初步分析。

2.专家组评价时限。2018年10月17日前,上述相关职能部门将《资金使用绩效表》交专家组办公点(财务处A203,邹老师,73932)

  

附件1绩效评价范围表.docx

附件2资金使用绩效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

                                                  2018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