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与解释说明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529

各相关职能部门:

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之后,工会对代表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和受理,已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代表提案进行了复审立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归口确认。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健全师生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的通知》(鄂经院党办发[20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届会议代表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的承办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的提案(包括正式立案或未予立案)、意见建议的承办单位或牵头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挂牌督办领导等工作安排分别见附件1至附件4,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查阅认领,积极组织实施承办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反馈办理结果。其中,由校领导挂牌督办的提案、意见和建议(见附件4)要重点研究办理,凸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效应。

二、对于正式立案的提案(见附件1),承办落实结果情况在对应的原始提案表相关栏中填写;对于未予立案的提案(见附表2)和意见建议(见附表3),承办落实或解释说明情况在《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回复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回复表》)中填写。其中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在《回复表》中还必须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三、由各职能部门独立办理的提案、意见建议,请研究后独立办理和回复。对于涉及到多部门办理的提案、意见建议,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由牵头部门负责回复。

四、所有回复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提交工会。对于在11月底之前能落实的事项,在落实后即可填写《回复表》,说明落实结果;在11月底之前还不能落实的事项,也必须在11月底之前回复,在回复中必须说明延迟落实的时间和原由;对于因政策原因或受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落实而需要解释说明的,在研究之后即可填写《回复表》。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填写后的《提案表》和《回复表》的电子文档提交工会(工会邮箱:jingyuangonghui@hbue.edu.cn),工会将按党委常委会要求,由工会以回复信的方式传送到教代会代表的校内电子邮箱,并通知代表查收。

附件:

1、《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立案承办落实工作安排表》

2、《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不予立案的提案解释说明工作安排表》

3、《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承办落实与解释说明工作安排表》

4、《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领导挂牌督办的提案、意见和建议》

5、《学校三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承办落实与解释说明情况回复表》

(附件请在学校办事大厅-通知公告-校内公告栏下载)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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