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新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2-0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下列同志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职务:

免去王新军同志纪委监专办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免去肖绪峰同志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王水斌同志湖北亿优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处级)职务;

以上3 名同志聘任为学院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

免去王全意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聘任为教学督导。

免去李敏同志审计处副处长、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聘任为审计专员。

免去刘同清同志图书馆副馆长职务,聘任为图书馆员。

免去丁银河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职务;

免去涂爱荣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职务;

免去谢伍瑛同志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免去汪波同志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志云同志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孙立海同志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以上6 位同志聘任为相关学院专任教师。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3 1 4 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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