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重点学科领军人才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4-05浏览次数:549

 鄂经院发〔2018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一流大学建设,建设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国内一流学科,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等重点学科引育重点学科领军人才。

第三条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可以采用全职引进,也可以采用半全职、柔性引进的方式。

第四条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常年选聘,聘期四年,合同管理。

第二章 选聘原则

第五条 坚持“需求导向、市场机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

第六条 选聘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

第三章 选聘条件

第七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

第八条 现就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九条 选聘的重点学科领军人才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组织和协调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第四章 选聘程序

第十条 学院(科研平台)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引进学科领军人才申请,报学校审定后向海内外公布。

第十一条 申请人向学科所属学院(科研平台)提出申请,提交应聘材料。

第十二条 学院(科研平台)组织专家对人选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第十三条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第十四条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和目标责任书。

特殊领军人才的引进,可经人才强校战略工作小组考察后,直接报党委常委会审议。

第五章 目标任务与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目标任务由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学科建设协调小组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学院及职能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六条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岗位职责:

1.科学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完成学校规定的学科进位目标。

2.组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教学)创新团队。

3.以湖北经济学院为署名单位完成一批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出一批高质量应用对策研究成果。

5.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第六章 岗位待遇

第十七条 选聘领军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实质性的职务。

第十八条 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的60%按月发放,剩余40%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提供科研启动费、校内过渡性住房和安家费等,具体见附表。

第十九条 非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按照“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第七章 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期中考查和聘期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期中考查程序及结果运用:

1.个人填写期中履职总结。

2.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评议意见报学校审定,确定期中考查结果。

3.人事处向受聘人反馈考查结果,提出履职意见和建议。

4对期中考查中履职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聘任者,停发当年20%薪酬,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

第二十二条聘期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

1.个人填写聘期总结报告。

2.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评议意见报学校审定,确定聘期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4.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学校可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第二十三条 聘任人员在聘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或发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可随时解除聘任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聘任人员因本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经济学院   

201842 

附表:

各类领军人才待遇一览表

类别

科研启动费

住房

薪资

安家费

配偶工作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自然科学200-300

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150-18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6

人文社科100-200

国家特支计划杰出

人才人选

自然科学200-300

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120-15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6

人文社科100-200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自然科学150-250

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120-15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5

人文社科50-150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

人物人选

自然科学100-200

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100-12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5

人文社科50-120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

自然科学150-250

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100-12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5

人文社科50-150

现就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有一定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0-50

12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100万起

80-10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补贴3

国家级

教学名师

50-100

12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80万起

100-12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

补贴5

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自然科学100-200

12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50万起

80-10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补贴3

人文社科30-100

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自然科学50-100

120㎡校内过渡性住房

年薪40万起

60-8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补贴3

人文社科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