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8-21浏览次数:1462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为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正常进行,从即日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学校领导将择期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1、各二级单位自查。即日起至8月25日,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于8月25日下午15:30前报送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行政楼一楼A106)。

2、学校综治领导小组组织专班检查。8月27日上午9点校领导带领检查专班进行专项检查。

3、洪山校区、武昌校区、东湖校区由亿优公司负责自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各二级单位落实《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度二级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安全责任清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在师生中是否开展了法制、防疫卫生知识、防诈骗、防传销、防盗抢、防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等宣传教育。 

3、所辖范围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情况;

4、所辖范围内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墙体脱落、过道围栏松动损坏等安全隐患。

5、食堂、学生公寓、商业网点、图书馆、锅炉房等防火重点部位燃气、用电安全,以及饮食卫生安全检查。

6、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网络信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图书馆、体育场馆、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小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8、校园公共水域标识是否清晰、校园围墙是否有破损。

9、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是否按规范存放。

10、校园及周边治安及交通安全秩序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自觉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2、各单位要组织专班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3、各学院要加强对疫情后返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