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0-30浏览次数:519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对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务必做好此项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学校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宏观控制,统筹安排。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申转要求。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即变更学籍,不再更改。

4.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金融、会计两学院对提出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并将不能接收转入原因反馈给申请的学生,两学院面试方案(含时间、地点、组织方式、人员安排、考核等内容)于111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二、转专业比例

2016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2017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含各类遴选、特色班)。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162017级学生转入专业计划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2016级、2017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的学生。

2.留级、休学、保留学籍和2016年秋季已经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3.会计ACCA/CIMA班、金融拔尖班、低碳经济与管理特色班(2016级)、大数据特色班(2016级)、商务英语(会计特色班)、专升本学生、定向生、体育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已入选农银长江班的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4.中美合作班不予转出,但根据招生报到情况和学生意愿可作适量转入。

5.湖北高考考生在我校分一、二本两个批次招生,此类考生只能在录取批次相同的专业间进行申请,不能跨批次申请。2017年湖北省在我校二本招生专业为:商务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含低碳经济与管理)、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美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烹饪与营养教育、工程造价、社会工作、体育经济与管理、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类(含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艺术学院依照本方案有关精神拟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7.不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不属转专业对象。

四、转入、转出规则

1.同一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转入、转出;不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可作适当互转,在转入专业容量许可范围内,经批准,学院内部调整仍受上述转出控制比例限制。

2.凡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

3.凡转出、转入申请人数均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须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5.凡申请转入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信用管理、保险学)、金融工程、会计学(注会)、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学6个专业的学生,还需参加转入学院面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综合排名确定转专业名单。

6.学生可以申请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公布:10月30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162017级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2.学生申请:

1030日至117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经转出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新版),点击“报名申请”,在“学生转专业申请”中进行网上报名。

3.考试注册:118日至9日,学生凭申请表(一式一份)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办理转专业考试手续。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名单:1110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5.组织考试:1112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6.面试名单:1113日,根据考试成绩,按金融、会计学院上述6个专业转入计划不超过1.2倍的人数分别确定两学院转专业面试名单并在教务处、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7.面试考核:1116日(星期四),金融、会计学院组织上述6个专业学生的面试工作。

8.名单公示:各转入专业的公示名单按考试成绩排序确定。其中,金融、会计学院上述6个专业公示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公示期,1120日至24日。

9.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1122日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10.学籍异动:12月上旬,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七、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附件:

1.2016·2017级学生转入专业计划数.zip

2.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7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