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488

  

为做好学校2017年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根据学校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考核任务

本年度综合考核任务5项,简称“1+4”。

1”个主项:2017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

4”个专项:全体教职工常规年度考核、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科研平台依照《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科研平台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单独执行考核。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1紧扣目标责任。考核直接按年初下达的二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履职尽责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党建任务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进行考核。

2注重工作实绩。考核主要测评实际工作业绩,以过程管考记录、主要业绩表现和突出贡献项目为依据。

3充分尊重民意。试行二级单位之间交叉考核,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对管理服务部门的考核。组织师生对二级单位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简化考核程序。统筹安排5项考核,简化程序,一揽子、一次性实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工作效率。

5强化激励约束。按照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学校目标管理与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目标办”)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写实性评价,二级单位将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履职尽责清单的主要依据。

(二)方法

1负面清单。对常规共性目标的考核侧重差错管理,强调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学性、规范性,即按照负面清单测评,结合学校对各二级单位完成目标任务过程管考情况考核。

2绩效认定。对发展贡献目标的考核侧重绩效管理,强调突出贡献和工作创新,即按照本年度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清单逐项测评,对其完成的重大、重点工作项目和创新成果进行评价认定。

3分类测评。按二级单位承担不同任务分学院、管理部门、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企业化实体四个大类进行考核,在同类单位中比较。其中满意度测评以第三方评价为主,按学院、管理部门、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企业化实体进行分类。

三、考核指标和依据

(一)2017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

1二级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依据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和年度任务书制订。

2一单位一指标,即按照每个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订一个评分指标体系,同类单位之间评分结构一致,具体事项评分标准差异化。

3学院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年度指标(含重点指标)和贡献指标,其中共性指标55分、年度指标45分(含重点指标10分),合计100分,作为基础评分;贡献指标按项目区分国家级、省级等次,依照《湖北经济学院“发展贡献业绩”认定细则》(见附件2)规定进行认定。学院主导完成的贡献业绩,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参与认定。

4管理、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发展指标和贡献指标,其中共性指标60分、发展指标40分,合计100分,作为基础评分;工作创新成果和完成的重大项目作为贡献指标,依照《湖北经济学院“发展贡献业绩”认定细则》的规定进行认定。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主导完成的贡献业绩,学院不参与认定。

5企业化实体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发展指标和贡献指标,其中共性指标50分、发展指标50分,合计100分,作为基础评分;工作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项目和对学校做出的突出贡献作为贡献指标,依照《湖北经济学院“发展贡献业绩”认定细则》的规定进行认定。

(二)教职工常规年度考核,由人事处于11月中旬制定考核方案,与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

(三)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由组织部于11月中旬制定考核方案,与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

(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于11月中旬制定考核方案,与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下达考核任务(11月底前)。学校目标办下达考核任务,公布各类考核文件、依据和评分指标体系。

(二)自评(121-11日)。二级单位和个人完成自查自评,二级单位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二级单位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目标任务书逐条梳理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

2二级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印证材料;

3二级单位发展贡献业绩项目申报表;

以上材料1211日前全部以电子文档报学校目标办fzghc@hbue.edu.cn,其中各二级单位工作全面总结、自评报告统一由目标办上传至指定网站,校内发布)

4其他专项考核所需报送材料及表格按附件通知要求执行。

(三)预评(1212-17日)

学校目标办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总结、自评报告、自评表、印证材料和过程管考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各单位完成目标责任情况进行预评,预评结果作为终评的参考。其中,企业化实体的预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

(四)测评(1222日前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管理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面向党代会、教代会代表和学生代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

(五)交叉考评(1218-24日)

学校目标办按二级单位人员10%比例抽取参加交叉考核评分的代表,代表根据被考核部门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以通讯方式评分。

1管理部门、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的交叉考核代表参加对学院的考核。

2学院、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企业化实体的交叉考核代表参加对管理部门的考核。

3学院、管理部门的交叉考核代表参加对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考核。

4学院、管理部门、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的交叉考核代表参加对企业化实体的考核。

(六)复核评分(1225-29日)

1.学校目标办参考各二级单位自评分、交叉考评通讯评分,对各单位进行复核评分。

2汇总二级单位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和各类人员的民主测评结果,并在各种考核中一致使用。

3汇总各单位最终得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按类别初核贡献业绩项目。

(六)考核结果审定

各类考核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全部考核工作2018110日前完成。

五、2017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教职工年度评优定等直接挂钩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定等的主要依据,以此确定各二级单位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考核优秀的单位推优比例增加3%,排名靠后的(按分类每类中排序最后一名的单位)推优比例减少3%

(二)与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问责挂钩

考核结果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履职尽责考核问责挂钩。对考核排名靠后且评分低于80分的单位,分管校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要约谈班子成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与年终分配和绩效奖励挂钩

考核结果按机构分类排序。学院年度目标考核排名前30%的,管理部门、教辅和公共服务部门、企业化实体年度目标考核排名前20%的,学校授予其先进单位称号并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核定奖励基数;在同类中排名靠后且评分低于80分的二级单位,学校扣减其一定比例的年终分配绩效。

发展贡献业绩实行专项奖励,依据考核认定结果定奖。其中,学校已经给予奖励金的项目只作为发展贡献业绩项目认定,不重复发放奖励金。

(四)评优条件限定

对本年度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安全稳定、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单位,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湖北经济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71116日    


  

附件:1二级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指标和标

准(一表三用,包括任务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

表)

2湖北经济学院发展贡献业绩项目申报表及发展贡

献业绩认定细则(参考)

3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42017年度中层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安排

52017年度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

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62017年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负责人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