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公示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次数:517

全体教职工

为了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务处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育部新出台制度文件精神,对《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定与处理办法》(鄂经院200566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工作坚持以本为本的理念,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上通下达、广纳意见的原则广泛征求教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前提下,充分吸收采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的修改意见,通过合法性、廉洁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现将新修订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详见“办事大厅-公共服务-通知公告-校内公告”)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511公示期满后发文施行。如广大教职工对本办法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A-301或发电子邮件至lixinyu@hbue.edu.cn

联系人:盛玮、李新煜,联系电话:819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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